傳「解決生理需求」邀約訊息! 男結婚11年外遇前女友10年

摩鐵,旅館,賓館,性行為,偷情,休息,情侶(圖/記者周宸亘攝)

▲人夫和前女友外遇10年。示意圖,與本案無關。(圖/資料照/記者周宸亘攝)

社會中心/台中報導

台中一名廖姓男子2005年結婚時,黎姓前女友還有到場祝賀,雙方至今都有聯絡,廖妻2015年間某天拿他手機玩,無意間看到2人的LINE對話才驚覺他外遇10年,訊息中還提到自拍露點照、「解決生理需求的邀約」等,氣得提告,台中高分院日前判決黎姓女子須賠償60萬的撫慰金。

判決書指出,廖姓男子10年前結婚當天,黎姓前女友到場祝賀,且2人持續藕斷絲連,還會約砲,一直到廖妻2015年間拿他的手機玩,無意間發現2人的LINE對話,內容包括「解決生理需求邀約」、自拍露點照的交易等,他才坦承2人一直都有聯絡,並且每個月拿3萬元給黎女開彩券行,外遇時間長達10年之久。

廖妻氣得提告向黎姓女子求償。廖姓男子還坦承,「黎姓女子曾經參加自己的婚禮,一段時間沒連絡後又連繫上,一直到2015年間都有發生性關係。」黎姓女子則是說,「雙方的確有曖昧,欠廖妻一個道歉。」台中地院認定廖姓夫妻結婚11年,廖男和黎女卻外遇長達10年,侵害配偶情節重大,判決黎女要賠償60萬元。

不過黎姓女子提出上訴,認為廖姓夫妻常常在臉書貼出親密或是一家人出遊照,認為自己並沒有破壞他們的婚姻。但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,廖妻的婚姻受到第三者干擾,身心受創難以對外人道,外表或是言語不一定能看出,因此維持一審判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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