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交17歲高中妹 渣男「送哀鳳+幫付學費」騙裸照還想要嘿咻

男性,男人,用電腦,打電腦,看A片(圖/達志/示意圖)

▲網路搭訕17歲少女,以送iPhone加上幫付學費要求對方傳裸照。(圖/達志/示意圖)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新北市一名呂姓男子2016年7月間在網路交友搭訕一名17少女小琪(化名),以送IPhone加上幫付學費當作條件,拐騙少女提供裸照,得逞之後卻不滿足,又用相同手法要求發生關係,嚇得對方趕緊報警。新北地院近日依與未成年人者性交易未遂罪,將他判處6月徒刑,緩刑2年。

判決書指出,呂男與小琪交換Line帳號後,得知女方只有17歲,不但沒有罷手,反而還起了狼心,他曾傳訊問「妳缺錢嗎?缺?不缺?」少女回答,「我缺錢也不會跟你要」,他則回覆,「有骨氣」、「可以當飯吃嗎?」之後開始要求對方傳裸照,「妳可以拍一張妳穿內衣的照片給我看嗎?」甚至開出條件要求發生關係,包含「就是要妳,...任何條件我都可以喔,IPhone加妳之後的學費。」

對於呂男提出的條件,小琪剛開始有點心動,除了傳出半裸照之外還寫道「我在想誘因,...都你啦,引出以前那個愛慕虛榮的我了,我脫上半身」,但是聽到男方想發生關係後拒絕了,不料卻收到呂男的恐嚇訊息,「別忘了,這你傳給我的,所以主導權在我身上,請你搞清楚,妳順從,該妳的都會給妳,所以妳要讓我幹啊,要我就給妳,幹了就是...拍個影片」,讓她嚇得趕緊報警處理。

案件審理時,呂男承認犯行並賠償;對此,法官認為,被告引誘蔚成成年者性交易有害社會公序良俗,也危害到少女的身心靈,使其金錢觀念與價值觀扭曲,不過審酌呂無犯罪紀錄、素行良好,並於犯後坦承犯行,還獲得受害者原諒,因此依與未成年人者性交易未遂罪,將他判有期徒刑6月,緩刑2年。

★圖片為版權照片,由達志影像供《ETtoday新聞雲》專用,任何網站、報刊、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,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!

Let's block ads! (Why?)



via ETtoday 男女新聞 http://ift.tt/2BZd1Fz
RSS Feed

If new feed item from http://ftr.fivefilters.org/makefulltextfeed.php?url=http%3A%2F%2Ffeeds.feedburner.com%2Fettoday%2Fgender&max=3, then s

IFTTT
jesse

早安少女組成軍20周年 盼歷代團員「回娘家」 春節親子遊 來去卡通頻道運動會

張貼留言

較新的 較舊